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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巧睁大双眼,
灵越挑了下眉,“你是我捡到的,裴昭他理亏,没法和我抢。”
...
裴灵越只比裴昭小三岁,今年二十有三,是在十一年前的除夕夜捡到的阿巧,
彼时的她正在南吴执行任务,按理说不该随便捡一个六七岁的孩童,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忘不掉那个深巷里的场景,
又脏又瘦的女孩被三只野犬拖行,腿被咬出了血窟窿,却依旧死死攥着半块炊饼不撒手,
女孩被拖往巷子深处,
她看了几眼,抬脚离开了,
除夕的烟花在头顶炸开,璀璨耀眼,华灯集市上,人群发出欢呼,身后的巷子传来女孩的惨叫,
野狗吃人这种事在北地不稀奇,
但大约是欢笑的人群和深巷的残酷对比过于惨烈,让她生出了少有的怜悯之心,
她叹了口气,转身折回,驱散了两只恶犬,把晕过去的阿巧带回了马队。
出乎她的意料,
女孩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衣裳,用的竟是浮光丝。这料子金贵得很,在南吴也只有王公贵族才穿得起。
一时心软捡了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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