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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多雨,她的眼睛也多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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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迟椿刚回到公寓,手机就跳出短信,银行卡到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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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梅一挂断电话就片刻不停地催着迟荐明赶紧给闺女转钱,多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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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椿抹抹眼睛,又将桌面那个反反复复空白了小半年的文档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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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在“我的梦想”命题作文中,迟椿每次都毫不犹豫地写下: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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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获得了高分,被老师在课堂上展示,回到家更是被迟荐明与李巧梅反反复复看,就差裱起来挂墙上了,见人就炫耀“我女儿长大后要当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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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两人都只有初中文凭,肚子里没多少墨水,费力开了家小超市赚点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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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要当文化人,要当作家,他们肯定双手双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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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迟椿也争气,天生就有那一根关于文学的筋;从小到大语文成绩永远是班级第一,其他科也不用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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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在书店随手翻阅的一本杂志里看到作文比赛的报名表,一时脑热地就将自己的随笔订在报名表后投递参加比赛;也没想到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进了决赛,还拿了奖,还在奖项的加持下认识了好友,进了梦校理想专业,还拥有了署名发表文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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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椿每一本发表了文章的杂志,都被迟荐明收集了整整齐齐放在客厅书架上,李巧梅逢人就说“我们家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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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椿是他们俩永远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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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语序,不去管病句,更不关注错别字,迟椿不回头地敲下文字,写到整个屋子只有一豆桌上台灯暖黄灯光与冷冰冰屏幕亮光陪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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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出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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