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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再下一秒,醉鬼已经在闪光灯中,踮脚啃上了男人的嘴巴,然后得意洋洋地冲着狗仔的方向比着中指,正要再说什么,就被狠狠拍了一记脑袋。
男人在痛殴了醉鬼后,显然没有忘记始作俑者,冷厉地向他看去。
“诺亚别动手……”
调酒师喊着,甚至恨不能从吧台上翻出去制止。
毕竟他可是男人的球迷,甚至算是看着他长大的,哪能不知道他的性格?
不想看男人因为这种鸟事儿进局子的球迷显然不止他一个,大家一拥而上,马上将狗仔护住。
别误会,这不是说他们有多爱狗仔,而是没胆靠近男人身边。
他们有的冲着狗仔骂骂咧咧,有的警告他安分一点,有的试图抢他相机。
狗仔陷入人民的海洋之中,只能凭一己之力狼狈应对众人,还得护着相机,这通忙活下来,就连他也以为男人已经带着白毛走了。
可结果呢?
等他挣脱开,就惊喜地发现男人非但没有带着阿兰·史密斯离开,反而驻足原地,眸光冷然地盯着他。
这样的目光,如果锁定其他人,为他们带来的显然是无穷无尽的压力,可他呢?
他是狗仔啊,而且是供职于《太阳报》的狗仔啊!
就在他打算继续挑衅时,男人已经对他冷笑道:“还想拍吗?”
这是什么见鬼的问题?
狗仔想着,下一秒就看到男人拽着同样愣愣的白毛,低头就是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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