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行为的唯一目的,是保护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妻子,这是最基本的人性,也是法律应当保护的底线。”
她侧过身,指向证物。
“那把致命的水果刀,并非我当事人所持有,而是从施暴者赵鹏手中奋力夺下!其主观意图,仅仅是夺刀自卫,终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他根本无法预见到会造成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
“第二,被告人李航对造成被害人赵鹏死亡的结果,深表遗憾。但其行为性质,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而非检方所认定的‘防卫过当’。”
“第三,对于检方提出的尸检报告,死者右手虎口、食指及中指内侧,发现多处轻微划伤,伤口边缘整齐,形态不一。这一点我方有其他结论,伤势为赵鹏自己所造成,符合‘抓握锋利刃部’所形成的特征”
“第四,我方当事人妻子表示,死者赵鹏先行拿起水果刀,对我当事人造成生命威胁,我方当事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夺刀自卫。”
韩清的语速开始加快,逻辑链条清晰而锐利。
“我方认为,我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她顿了顿,目光直视审判长。
“在妻子随时可能遭受凌辱的危急关头,法律还能苛求一个丈夫冷静地计算自己的防卫是否会‘过当’吗?难道要让他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再去寻求所谓的‘合法’补救吗?”
这一连串的反问,掷地有声。
检方律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