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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哪?”
“警察局,做笔录。”
……
羊城市局,审讯室。
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灯光,一张冰冷的铁桌,两把椅子。
林默和负责记录的民警面对面坐着。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独有的严肃气息。
“姓名。”
“林默。”
“职业。”
“律师,404律所的。”
负责记录的民警抬头看了他一眼,手里的笔顿了顿。
“说说经过。”
林默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一个既放松又充满掌控感的姿态。
他开始陈述。
他的语速不快,吐字清晰,逻辑严密,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复述了一遍。
整个过程,他没有添加任何主观情绪,就像在法庭上进行事实陈述。
客观,冷静,且无懈可击。
对面的民警一边记录,一边不住地打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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