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有几个伴儿真的不过分,顾方思要是有,他也不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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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呢?这人偏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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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光是没有还好,他能真心实意地夸一句洁身自好,简直是上层圈子里的一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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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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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有一种让常人难以理解的癖好,那就是只爱追人,追的时候特别热情昂扬,激情澎湃,可一旦把人追到手,就立马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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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三天,他铁定毫不留情地把人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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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就一句“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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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哲咧着嘴,想起两年前,顾方思的最后一段“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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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一个很倔的,有喜欢的人的男孩,姓顾的不知道看上人家什么了,铁了心的要把人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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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真追到了,费时三个月,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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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以为姓顾的终于改邪归正,决定好好做人的时候,两人在一起的当天下午,分手消息就已经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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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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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说,你一个神经病,找刺激的话就去什么蹦极跳伞滑雪啊,一次不够再来一次,直到爽了,或者一命呜呼了多好,干嘛非得找人祸祸呢。”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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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方思斜他一眼:“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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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真庆幸我不懂,”贺哲打了个响指,又拍拍胸口道,“不然就真和你一样,成危害社会的神经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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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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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方思想撂挑子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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