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道分明居于山上,潮气湿了衣襟,他一人拖着行李,自上而下徒步走到市区,整整花了三个小时,直到最后体力不支晕倒在地,等再次醒过来时,这具身体已然换了个主人。
湛云音过着脑中一晃而过的记忆,虚虚扶在椅子上,周边噪杂的过车人群哄哄嚷嚷,令他皱起眉头。
他莹白的脖颈屈着,脆弱又美艳,修长的骨节抵在太阳穴,揉捏着疼处缓解,本就生得一副蓝色清澈圆眼此时无端多了分脆弱,恹恹抬眼。
金箔般的日光粉碎撒下,没入领口的白衣衬衫解了最上面的那颗,半遮半掩露出锁骨间的粉痣。
突如其来的变故与光怪陆离,无一不证明一点,他穿书了,穿进了一个篇幅仅仅万字的炮灰,每次出场都是为主角攻受的事业与感情创造夯实的基础,走在,不是被利用,就是被利用的康阳大道上。
按道理说,小说中出现一名令读者生厌、推动剧情的炮灰必不可少,可偏偏作者文笔极菜,人物刻画用力过猛,霸王花心直口快主角受成了霸王龙逮谁喷谁,深情专一浪漫专有名词主角攻成了时刻表现油腻风范自大狂见谁油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