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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西站起来,豪迈道:“好不好吃,尝一下不就知道了吗?哎呀,你怎么用手抓呢?看着点,应该像我这样,用筷子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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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族抱怨:“麻烦死了,用手抓不是更方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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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手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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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染被北西的模样逗笑,想当初让他学着用筷子的时候,他比这些人还叛逆,偷偷用挖了鼻孔的手抓着吃菜,还给林染留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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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染是没看到,他吃下去好几口了,贝贝才跑过来提醒,气得他后面连饭都吃不下了,想吐又吐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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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闹哄哄的,都在一边炸毛一边学用筷子,每个人拿筷子的动作,千奇百怪,没有一个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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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一景这种以前学过的都不太会用,生疏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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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尤和蓝二毅用起来倒是灵活自如,想吃什么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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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一景说:“阿毅,给哥哥夹块那个肥肥的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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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二毅给他夹到碗里,他就用筷子刨进嘴里,这样也不用愁吃不到东西了,想吃什么都让弟弟给他夹就行,他之前一着急就想用手抓,但林染有洁癖,明显接受不了,都想立刻马上把他赶下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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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二毅第一次吃到米饭,他想念了两年的东西,之前还没成熟他就提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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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亲口品尝,果真如林染说的那样,单吃平平无奇,但是配上菜和汤,绝了!整碗东西都得到了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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崽崽们在另一张小桌子上吃饭,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个狗盆,啊不是,是饭碗,里面装了米饭、红烧肉、茄子肉末、菠菜、还有鱼汤,他们埋头苦吃,脸都快装进饭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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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尤盯着眼前的陶瓷杯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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