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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自然与他没什么交情。
只不过原主曾混迹赌坊,见过陈鹤松几次。当时对方出手阔绰,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后来,他从地痞混混口中得知,陈鹤松是水仙楼的二掌柜,这座平原县首屈一指的大酒楼,一切采买、订购之事皆由他一手操办。
算是个颇有油水的主儿了!
陈鹤松低头看了看李牧沾满泥泞的草鞋和脏兮兮的汗衫,眉头皱得更紧,向后微微退了一步。
他掏出一块绣着荷花的手帕,轻轻掩住口鼻,目光中透出一丝恰到好处的鄙夷:“我……不记得你啊。”
“陈爷,您不记得我,我记得您就成!”
李牧将那头野羊拎到身前,笑着说道:“小子昨日进山,运气好,猎到了一头羊,想着卖掉换俩钱花。这不听说您在水仙楼管事,我进城第一个就给您送来了!您若要,便留下;若不要,我再另寻买主!”
陈鹤松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恍然,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哦?原来是来卖东西的。”
“得,你运气不错,后厨正缺这玩意儿呢!”
他伸出两指,捏了捏羊腿,沾了点血放在鼻前轻嗅了一下,随即满意地点点头:“不错,是新鲜的,肉也紧实,一看便是跑山羊。呵呵,你小子倒有点本事。”
陈鹤松做采买已有二三十年,肉新不新鲜,他一眼便能识破。若是中毒致死的牛羊,肉质颜色会发生变化,绝瞒不过他的眼睛。
“想卖个什么价啊?”陈鹤松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帕上的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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