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拽着小野猪,在大冬天陈识都满头是汗,毕竟也有七八十斤重,这份量可不轻。
路上也遇到了一些邻里乡亲,看着陈识手里头的野猪,一个个眼睛瞪得老大,很是不可思议。
打猎队成立了那么久的时间,到现在也就抓了些兔子、野鸡,吃点肉沫子喝点汤,哪里有瞧见过这种稀罕物。
“娃儿,你是谁家的?我咋以前没见过你?”
一位大爷开口,他是要进后山钓鱼的,没成想在进山的路上看到一个年轻人拖着大野猪!
七八十斤肉,对于他们来说可不就是大野猪么!
“我?我不是山云村的,从城里下来看看我姥爷,就是半山腰老王家。”
“嚯!原来是老王家的啊,你是咋打的这么大一只野猪,也不怕被它拱死?”
那大爷开口,看着野猪的眼睛都挪不开。
想分一杯羹,但是这个年代哪里好开这个口?又不是公家打来的,而且还是四害之一,打死了野猪还得有奖励咧。
只要不是拿去卖钱,留在家里自己吃,那都是合规矩的!
一句话,有本事你自己也打去。
陈识羞怯一笑,“我哪有恁大本事,布置了一个陷阱,运气好抓到的。”
那大爷也是不好说啥,眼馋归眼馋,但没有特别妒忌,保不齐自己哪天也运气好了,抓了一头大野猪。
不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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