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齐王默默地想,“两个粗通骑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柔弱女子,或许都活不到风雪骤降,恐怕早在惊马失控后就遇险了。甚至都用不上刺客,她们自己就能在山里摔断脖子。”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并没有难过,反而有些隐隐的兴奋。
天家的骨肉不是骨肉,天家的血亲不是血亲。和至高无上的皇位相比,和唯我独尊的皇权相比,什么兄弟姐妹、手足亲情,都显得一钱不值。
齐王厌恶景涟。
他从小被父皇、被先生冠冕堂皇教导着,宫里所有的皇子皇女都是他的手足至亲、兄弟姐妹。
永和是他的妹妹,永乐也是。
但齐王厌恶永乐,这种厌恶不讲道理,他并不厌恶永静和永思,哪怕前者和秦王走得很近,而后者沉默安静像个影子。
但他就是厌恶永乐,不止是因为永和。
或许是因为永乐太耀眼,太夺目。她的母亲是个疯子,后来又早早过世,疯子的女儿说出去并不好听,然而从来没有人敢用这一点去刺痛她。
因为皇帝太宠爱她。
小心谨慎多年,即使只是在心里想一想,齐王还是很恭顺地对父亲使用了尊称。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一条狗,被系上铁链,拖进铁笼里,和另外两条更大更凶,叫做东宫和秦王的狗关在一起。而他们的父皇端坐在铁笼外,等着看哪条狗胜出,就把它放出来,然后端上一盆肉。
如果仅仅是这样,齐王并不会产生任何不满。
没人愿意当狗,但给皇帝当狗,胜利者将会得到皇位,这就使得无数人争先恐后想要博取一个当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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