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能看见它、摸到它,只是它不属于我。
\n
它就是我现在居住的这栋房子。
\n
我很确定这房子是妈妈买的,但查询房产记录时却发现,产权属于一家我从未听说过的公司。进一步追查,公司的所有权更是错综复杂,最后指向的实际控制人我完全不认识。
\n
起初我总是提心吊胆,担心有朝一日会有人来将我赶出去。然而几年过去,不仅没有人来,每年还有人按时缴纳房产税。不清楚这是什么情况,但我希望能一直这样下去。
\n
但希望只是希望,像沙子一样不可靠。我的未来必须建立在实实在在、稳稳当当的基础上。
\n
华州有“逆权侵占”法,简单来说,如果我能在这房子里连续居住满十年,而且产权所有者对此并不知情,我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n
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确实是法律允许的。
\n
这栋房子目前估值约七百万,如果能够成功取得所有权,我就能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一片真正的立足之地。
\n
算起来,我家搬来已经五年多了,我还需要在这个鬼地方再坚持四年零八个月。
\n
* * * * *
\n
卫衣男落网第二天,本地各大电视台都在播放nathan接受采访的录像。他穿着笔挺的警服,胸前的徽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神采飞扬,自信从容,仿佛这一刻就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n
“警方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大量的工作,成功将美甲店枪击案的在逃嫌疑人缉拿归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位市民至关重要的协助,对此我们深表感谢。希望这位市民能够与警方联系,我们承诺绝对保密其身份信息。”
\n
呵呵,原来不止我一个人用了化名,nathan其实也不姓chow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