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这家公司的控制人。我不认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在也不太想去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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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南轩瞪大了眼睛:“所以你一直不愿意搬来和我一起住,是因为你在‘逆权侵占’这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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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从我妈买下这里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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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头几年我住在学校,很少回来。但这种事,只要我不说,谁会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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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六年多,再有三年零九个月就满十年了。”我说,“到时候,按照逆权侵占的法律规定,我就可能获得这里的产权。一拿到产权,我就立即授权你们搜查。能不能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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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点对不起amanda,但她已经不在了。她等了十年,再多等几年,恐怕也不会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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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希望警方直接联系房主……”汤南轩揉揉眉心,“如果我们巧妙地联系房主,但不透露你在这里的情况呢?这样你就还能继续‘占据’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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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急忙打断他,“房主只是个代持的白手套。如果他知道我妈过世了,而我手上又没有任何代持协议,他可能会立即把房子卖掉。新房主肯定会马上把我赶出去的。”\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