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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那双不知道放哪儿去了,天冷,骑小电动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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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刚骑上车,车把儿就被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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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高的个男人,这次是黑色的大衣,里面纯黑的毛衣,还那么帅,还是淡淡的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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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吃了他一碗面的江湖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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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男人对他也有印象,看眼神就不是看陌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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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鸳个头也不低,一米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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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人看着身量修长,不胖肌肉也不迸张,站的近了发现对方哪哪儿都比他大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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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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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鸳问他:“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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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攥住车把手,沉默了好几秒才说:“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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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跨上了连鸳小电动的后车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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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连鸳才知道,孟放那几秒的犹豫是在嫌弃他心爱的小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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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会儿,背后贴着好大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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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喊,没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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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浮动着一点点的酒香,又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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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鸳早忘记这人家在哪儿,问大庆,两个电话过去也没打通,寒风凛冽的,只得将人带回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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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还能自己走,要不真带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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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老小区楼道窄,两个人跌跌撞撞的爬了个四楼,连鸳出了一身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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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人就安置在自己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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