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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火烧光了,屋子里重新冷下来。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那女人问他,愿不愿意跟她走?
赵潼关同意了。
他跟着女人南下,跟着她转了不少城市,最后留在了东洲,女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给他上了户口,又送他去上了学。
老赵临死前置办的书包,到底有了用武之地。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书包早就用坏了,就连这黄铜的打火机,也被磨得没了当年的颜色。
送他书包的老赵死了。
送他打火机的陈荞也死了。
他眯着眼睛,看向那块能透过一点光线的天空。
人迟早都会死。
他把打火机揣进作战服最里面的口袋中。揣起匕首,又拿起空投来的霰弹枪。
避开不知是熟睡还是陷入昏迷的手下的兄弟。
踏出这块狭窄的最后防守地。
人都会死。
那不如他先来挑一些东西陪葬。
狙杀一个黑毛怪物并不难。
剖开尸体,扯下心脏的感觉也没有自己预料中那么残忍。
唯一的困难可能就是心脏的腥味对他这种习惯了做人的人而言,有点重。不过还好,咬一咬牙,总能克服。
变异比自己预想的也来得更快。他最先失去的是痛觉,这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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