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嘉懿其实不是第一次经手这种协议。
作为赫赫有名的民法大律师,她在北都的时候,也曾经帮某位大客户制作过信托协议。
受益人是一个就读北影的女孩儿,长得挺精致的,年纪也很小。
戚嘉懿依稀记得协议的内容是每个月固定八万,另外委托人会提供一套住房和一辆汽车给女孩使用。
但真正让戚嘉懿印象深刻的,还是那些堪称严苛的附加条款。
女孩不能抽烟,不能去夜店,每天都要“电话签到”,和同学外出游玩也要进行“报备”,决不允许在宿舍之外的地方过夜,也被严禁开通自己的社交媒体,另外还得保持身材,每个星期固定去美容院打理自己……
那个女孩其实没有仔细看过协议,只是沉浸在每个月八万的欣喜之中,就毫不犹豫的签了自己的名字。
八万块……
其实戚嘉懿也能理解。
在22年的时候,北都人均月工资,私营单位大概是9300,非私营单位大概是16000,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才77000。
而只要签了那份协议,每个月都能领到八万,对于一个才大一的女孩来说,已经是天大的诱惑。
可惜,事情如同戚嘉懿预料的那样,连20岁都不到的女孩,又怎么可能能遵循那么多条条框框?
在数次争吵之后,委托人终于动怒,不仅通过法律手段把女孩的收益尽数追回,更通过一些下三滥的手段,让女孩在学校之中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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