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做你徒弟了。”说着,晶晶伸出左手小指来,她要跟秀义做约定。
秀义也伸出右手小指来,跟晶晶做约定。
瞬时,俩人都欢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来。
接着,秀义又拉着晶晶的手,去白石寨别处好玩的地方玩。
这样欢乐的时光总是时常发生着,晶晶感到很幸福。
这是阿姐说的,只要感到欢乐,她就是幸福的。
按照族婚,作为陪嫁妹子,晶晶必须住在新郎家满十天,以见证新婚夫妻的幸福。
据说,得见阿姐幸福,陪嫁的阿妹会受其感染,将来也会幸福。
阿姐跟阿坤哥恩爱非常,这一切晶晶也看在眼里,只是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这份幸福传递下去。但是,每当她把目光落在秀义身上那一刻时,她又是感到很幸福,跟阿姐一样。
为了将幸福每时每刻都传递下去,晶晶戴上了阿姐出嫁前一晚送给自己的项链,并且她决定要一直戴着这个项链。
住在姐夫家中的晶晶,每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秀义满处跑,不管以前这个地方是不是去过,总之这一次她都要去,好吃的好玩的一样都不放过。
这次可不比从前,秀义势必要照管好晶晶,不能有丝毫怠慢。倘若晶晶在这里待着不舒服,那可算是新郎这边的忽视,失大礼。
住在姐夫家的第七个早晨,因为一连几天都没好好睡一觉,秀义没按时起床。
晶晶不想等他,就一个人跑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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