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又是行内人,在‘7.28’案发之后,根本不需要去现场、看尸检,随便打听点消息,与翁涛的那四条准则一对照,立马就能对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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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找个理由把翁涛诓到东前村问问,确定翁涛是嫌疑人,接着趁翁涛不备果断下手……逻辑上说的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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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然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推测,仅靠着这些就去怀疑一位大学教授,是毫无依据的,真要有事,待会儿搜到那教授的资料一看,也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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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谁又能肯定翁涛是和那位教授说的呢?拼命想进入上流高端社会的翁涛,完全可以和很多此方面的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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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学校里的其他老师、学生,甚至是翁涛工友找的律师、书店里的某位爱好刑侦的读者,这些都可能是被翁涛炫耀过他那四条准则的目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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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出租屋房东所说的那名租客,郑县老城镇派出所的老警员,一听名字便将这租客的容貌体型说了出来,与出租屋房东说的完全一致,是一个在所里挂了号的小混混,属于重点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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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基本也可以判定,嫌疑人是花了钱,让小混混用自己的身份帮他租了这处房子,好隐去他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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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一现场的勘察结果,出租屋楼上没有生活过的痕迹,嫌疑人一直是在一楼活动,而且卫生间内、塑料盆内、冰箱冷藏室内、板桌以及刀具上,都检测出了未被清洗干净的血样和少量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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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砖的砖缝里,尚有许多残留的血迹,不出意料的话,出租屋一楼就是翁涛被害的第一现场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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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出租屋周边群众的描述,因为那排房子是新建的,出租屋两侧隔壁都没人,所以周边群众也知之甚少,只是说没见那出租屋的门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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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都不是在第一现场的最重要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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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人员在板桌背面的玻璃上,找到的那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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