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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有可能是在他们深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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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之间有过深谈,那么,是否是在翁涛叙述过他的‘四条理论’从而引起了‘裴律师’的‘兴趣’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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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面这一切真的发生过,那么最开始的外文和最后的标注字样,似乎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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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外文单词,以及‘伊顿公学’,应该是这位裴律师在显示专业或者为达到其他目的时说的,或许这位律师的中学就是在哪里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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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翁涛那样喜欢表现自己的人,这位裴律师的表现,在他眼中是一种很有格调、充满羡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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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涛也想这样充满格调,以至于郑重地将那几个单词记下来,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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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这一点,后面又有‘学好外语、很重要’的标注,所以‘四区一排’的字样,哪里是否是某个书店摆放学习外文书籍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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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翁涛与这位裴律师交流的地方,是不是在翁涛常去的某个书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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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然越想越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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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曾留学国外的律师,家庭经济条件自然不错,高智商人群,又可能和翁涛有过深入交流,很可能听翁涛炫耀过那四条完美犯罪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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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裴律师,嫌疑很大啊!\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