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厌眨眨眼,说:“我能不能去你那凑合一夜啊?”
她笑容看起来既真诚又善良,漂亮的眼睛满是期待。
沈墨卿没有拒绝。
……
沈墨卿开得是辆黑色的宾利车。
她把那个兔子放在了车里,带司徒厌回了家。
她的住处是一处私人别墅,很干净简约的装修,绿化很好,不远处是个漂亮的人工湖,没有任何多余的矫饰。
司徒厌进了房门,白色的地板明亮的能反光,壁灯亮着,迎面就扑来了一只金毛,汪汪汪的叫着。
它有点警惕地望着司徒厌这个陌生人。
沈墨卿摸了摸狗头,说:“它叫妮娜。之前跟邻居家的狗打架,肚子被咬伤了,这几天都在家里养伤。”
司徒厌哦了一声,其实并不是很关心,但嘴上依然说:“好可爱,我最喜欢狗了。”
说着,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还摸了摸狗头。
沈墨卿想到对方小号的发言,没吭声。
司徒厌进来以后,换了拖鞋,扫视一圈,在心底暗暗吐槽沈墨卿的品味,家具单调死板,地板是白色的,感觉除了养狗没一点多余的生活情趣,跟她每天都要喝的冰美式一样无聊。
无聊透顶!
但她只是心里这样想,实际上满脸灿烂,笑着说:“学姐家里好干净漂亮哦。”
司徒厌说:“学姐的家,跟学姐的人一样,都很有气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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