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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记录故事,就会获得奖励。
但是却没告诉我记录什么故事,要求真实还是虚构。
也没提获得的奖励,是物质的还是抽象的……”
抓了抓自己的卷毛,唐奇有些一筹莫展,
“既然是‘记录’,而不是编撰,是不是写自己的经历会好一些?譬如写日记一样?”
这本书来路不明,却清楚记录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与所有物品。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唐奇干脆决定写一写穿越以来发生的经过。
虽然短暂,但应当也算个‘吟游诗人证明自己’的小短剧?
想到日后需要提高知名度,兴许还有出版的可能。
于是,他干脆以日志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写下第一栏——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拥有一定撰写歌词的能力,唐奇的文笔自然不会差。
今天的经历称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转合,他平铺直叙下来倒也容易。
只是室外的暴雨实在狂戾,有些让人静不下心。
断断续续要写到结尾时,抓着浓密卷毛的唐奇,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