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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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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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迹只好掩耳盗铃,趁着大家“没注意”,凑到人耳边,轻声讨好道,“都怪我没提前跟你商量好,刚才哪句说错了?或者……你想让我怎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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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声音压得再低,耳尖的也能听清。但大家谁都没好意思吭声,只好全装傻,假意没发现两人间的猫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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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裴迹又问,因撑肘靠近他,臂环紧绷到将肌肉箍出形状来,因说话带出的温热气息在耳边散发,脖颈处淡淡的香气勾起宁远一小段儿粘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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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要开口,忽然又哑声顿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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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火石之间,他脑海浮出那句“我只想让人知道,我心有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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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是宣誓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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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光明正大的方式,委婉体面的向别人宣布:这个人,以及这个人的爱,都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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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别扭的想到,裴迹就应该这么做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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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这一刻,他才隐约察觉,他想像曲同舟一样,用那种“过于卑劣”的手段,连同自己的占有欲、强烈的爱的欲望一起宣泄,向所有人坦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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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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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迹,裴迹的爱,以及裴迹的所有一切,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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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确认关系,他都想让人知道,裴迹“属于”他——永远只属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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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曲同舟“头脑发热”的表白,和裴迹“深思熟虑”的宣誓,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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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迹果然说到做到,既然点头同意了他“维持现状”的要求,就真的任他自由,决口不在人前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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