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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斯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位极人臣的地步,和这一任昌翰王国的国王吉斯德曼的提拔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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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昌翰王国中,每任国王必定都会挑选几个心腹,分派四方,让他们为自己守卫边疆,守卫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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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斯就是被昌翰王国的这一任国王吉斯德曼选中的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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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自己的一生,多伦斯没有什么遗憾,生在贫民窟的他,如果没有意外,今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发一笔小财,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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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也是他自小的愿望,那个时候多单纯啊,想着若是每天都能吃到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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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的自己确实可笑,却无比真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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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由于家庭负担太过于沉重,无法供养太多的孩子了,有一次多伦斯无意间听见自己的父母谈话,说是要将自己卖给奴隶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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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多伦斯才十五岁,个头勉强到了一米四,常年饱受饥饿的身体显得十分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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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成为卑贱的奴隶,多伦斯选择了逃跑,他在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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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钱花完了,他过上了乞讨的日子,每天和恶狗争夺食物,往往为了一块黑面包都要被打的头破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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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至今多伦斯都愿意再去回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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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的运气来了,有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微服出游,遭遇到了刺客,当时多伦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硬生生地挡在了吉斯德曼身前,使得那位吉斯德曼国王得以安然无恙地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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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被戳出个大窟窿,很多医生大夫都说他必死无疑了,活不过三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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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多伦斯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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