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嘴上说的漂亮,两人要从头来过,活出新生。但她并不傻,早琢磨过味来,私下派秋娟去打听过。
果然,因为凌有喜闹妖,不知怎么把军中搞得不安生,听说老徐还被冯督军当面申饬过,说他娶的是个祸害,最后这女人才被迫离开的。
所以,想必他权衡再三,觉得自己的形象更符合一个徐参谋长的太太吧。
毓华拿稳了这一点,却也不在明面上戳破,只是建议两人拟定一份契约。
以五年为期,规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各取所需。
去西北后,毓华有扮演徐夫人的义务,对内照顾和打理徐家,帮老徐稳定后方,对外则协助他维护军中上下级的关系,出席相关场合。
而老徐则负责照料毓华和常欢的生活,按照他所承诺的那样送常欢去学校读书,培养她成才到读大学为止,如夫、如父。
两人都只需要在外扮演,在家时分房而居,互不相扰,也不妨碍彼此的嫁娶,或寻找新的出路。
等五年到了,再看老徐那时的前途,若不再需要她来扮演贤内助这个角色,就可协商解除合约,从此一别两宽,而她亦不会分走老徐的一文钱。
听她逻辑清晰地捋完,老徐苦笑一声:“毓华,我们之间竟然走到这一步了。”
毓华不为所动,淡淡一笑:“我们既然从协议开始,就以契约结束吧。”
也不啻为一种对婚姻的尊重。
“当然如果你无法接受,我也会尊重你的选择。我和常欢未来的事就由我自己来打算。你也不必觉得欠我们。”毓华十分平静地说。
老徐沉默许久,最终还是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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