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华听着颇感动容,觉得常欢这孩子到底长大了,居然有这么深刻而敏感的心思。
她的心底某处被紧紧牵着,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下午告诉詹姆斯,说你早就盯上我了,这么说,你从前真见过我?”
“嗯。你帮过我不止一次,还记得吗?”
常欢望着她,跟她讲了那次发生在上海街弄里的事。
毓华摇摇头,眼神却有点茫然,显然记不得了。
但也许是她生平救过的人,做过的好事太多了,所以不记得那些举手之劳。
“姊姊,你知道吗?我有一阵真的很讨厌从前那个我,可是有你那么喜欢我,我就觉得,我也没那么不堪。你不会丢下我的,就像我不会丢下维维那样,对吗?”
“傻孩子,以后丢不丢的这种话不要再说了。你又不是物件,维维也不是。”毓华边说边伸手替她掠去唇角粘着的一颗糯米,手势格外温柔。
常欢便顺势依偎进她怀里,抬手摩挲着挂在毓华胸口的金牌。
“喜欢么,我送你的礼物?”
毓华低头,鼻端迎入一阵青草的味道,才发现常欢头顶的短发上粘着三三两两的草粒。
忽然想起这孩子是骑马赶回来的。
一问方知,常欢在北山军营时,不知怎么得悉了今天下午詹姆斯采访提前的事,因此比赛一结束,知道自己拿了第一,就迫不及待地从军官手里抢走了金牌,然后飞身跃上了自己的坐骑南枝,竟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策马而归。
在路上差点被两辆汽车撞了,好在南枝蛮有灵性,而常欢御马有术,总算化险为夷。
虽然常欢说得很是轻描淡写,但毓华却听得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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