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相关的书籍杂志,查查那是什么车,看看质量好不好,要是不贵的离谱,就给父母买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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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开什么车倒是无所谓,正如蕾蕾说的那样,车能代步,性能过关,能可着性子开五年往上,就算是回本了。再说了,开好车太打眼,没必要出那种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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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东想西期间,车子趋近看到的那辆轿车,商小莺看到了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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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他似乎是在弯腰呕吐,她以为是大白天喝高了的酒鬼;他转身时,脚步明显踉跄了一下,随后,他的手按了下胃部,又摸索着寻到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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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末了的举动,引起商小莺的不安:摸索着找支撑,似乎是看不到东西了。据她所知,喝得烂醉时视力会出现偏差,却不会到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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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要是醉的深了,大概不会有把车停到路边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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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大概是不舒服到了短暂晕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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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小莺的手指在方向盘上弹跳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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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不是多善良的性格,但这路段人少,要是视而不见,那男人保不齐会出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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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次就做回好人,谁叫自己赶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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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小莺在心里叹一口气,及时停车,降下车窗,探出头问男子:“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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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摆一摆手,透着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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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小莺偏了偏头,心说正好,要回身坐好之际,留意到男子唇角残存一丝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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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眉心一跳,又匆匆打量,见男子手里一块格纹手帕,手帕上隐隐可见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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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眼他侧脸,商小莺眉梢一扬,下车去,不容回绝地说:“你得去医院,自己开车容易出事故,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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