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起意的冲动杀人,以及是不是蓄意谋杀在量刑上面有很重要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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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是杀人行为,但是冲动杀人很有可能会判定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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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完双方辩论点之后,接下来就是证人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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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坐在证人椅上的,自然是逮捕了心鬼侑的警视厅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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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居久理站在伊达航旁边,一字一句轻声询问:“伊达警官,我想问一下您,在您详细描述一下您逮捕心鬼小姐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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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当时接受到医院人员的报警电话之后,目睹了心鬼小姐将受害者连人带轮椅推下医院天台全过程,我们在天台逮捕心鬼小姐的时候在现场只看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害者的部分私人物品以及心鬼小姐迷晕了被害者的三挫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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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告有没有反抗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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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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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逃跑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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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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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居久理微微颔首,笑了笑:“感谢您的陈述,裁判长大人,我这里有一份事发当时我方被告人的通讯记录,显示在刑警逮捕的同时我方当时有人主动报警自首的意图。请您采纳我方此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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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长点点头,在自己面前的记录表上写写画画,示意云居久理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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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我方当事人用迷晕被害者并带至医院天台的时候,一共有长达半个小时之久。按照检察官陈述我方当事人伪装成医护人员进行绑架、并携带管制刀具以及拖行受害者的轮椅等物品,是提前预备的伤害行为,那么为什么在找到被害者的瞬间就没有进行杀害行为然后趁着那个时候医护人员们巡防警惕性最低的时候进行逃跑,而是‘等着’医院发现被害者失踪并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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