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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家穷,又因为我身材矮小,没有哪个公司肯录用我,处处受人嘲笑。一时想不开,就当了小偷,成了警局拘留所的常客。”赵明自嘲般笑了笑,“我倒是无所谓。因为当时我认为这是对社会的一种报复。我不被人尊重,我就会去偷他们的钱,让他们也不好受。”
“直到有一天,我在街上偷了一个年轻人,背着挎包,口袋里的手机露出半个,嘴里叼着面包,看起来有些呆呆傻傻,像个大学生。”赵明站起身来,绘声绘色地表演起来,“我就偷偷走到他的跟前,打算顺走他的手机。却在得手的时候,被他抓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