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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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搬进来的时候就没带多少东西,再怎么慢,他也很快就收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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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多坐到书桌前,拉开中间的抽屉,拿出里面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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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桌子上摊开,拧开墨绿色的钢笔,在最后一页李鹤安的名字旁边一笔一划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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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很好用,写出来的字也比平时漂亮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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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收到这份离婚协议时,他以为等到将来真的签下名字一定是心不甘情不愿,其实这一刻真的来临时,翁多反而没有一点点的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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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字他打开电脑,插上u盘,将电脑里他曾经拍的李鹤安和周袁的视频全部拷到了u盘里,再将电脑里的原件全部删除。\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