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黄沙,是血腥,是沉重的盔甲,是散不去的绝望。
“随我一起冲营!”
少年将军嘶吼,声音带着些许的哑,长枪直指晦暗的天空。月光投射在枪尖,像是指引方向的明灯。
下一刻,长枪扫倒了一片北俾士兵,李宿夹紧马腹,拉进缰绳,带着他的赤马飞缨与仅八百人的大宁士兵长驱直入。
“敌袭!!!”
北俾的士兵用胡话高亢的喊着,他们提着宽刀就要来砍马腿,却被高扬的马蹄践踏而过。
马蹄踩碎了腿骨,踩碎了胸腔,踩碎了头颅。
高马上的男人视尸体为无物,浓黑色的眸中倒映着大片散开的血花与内脏,本该让人隐隐作呕的画面却未引起男人的任何情绪波动。
景云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抽出唐刀,冷漠地扫过了几人的脖颈。
鲜血四溅,景云不习惯地眯了眯眼睛。
好脏。
感受着裸露肌肤上的黏腻,唐刀在手中转了个圈,景云一刀劈碎了身后袭来的士兵头颅,脑浆四溅,死不瞑目的士兵缓缓瘫软下去。
更脏了。
扫了眼马身上的脑浆,剑眉紧紧蹙起,景云近乎厌恶地砍断了想要向他袭来的三人脖颈。随着北俾士兵的人头与身体分开,景云看着自己盔甲上的鲜红,也开始隐隐作呕。
自他的九千岁让他佩上面具后,景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近的接触到黏腻与血腥。
忆起他的九千岁,又忆起那无数被他焚烧的兔子面具,景云抬手拭去溅到自己脸上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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