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是现实,不是梦幻。”
“我就只需要说一点,就能否定你的全部猜测。在比尔案中,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痕迹。可是在约翰案中,却留下了足以证明他身份的证件和残留着药物的酒瓶。”
“这说明什么?第一个凶手更加内敛谨慎,为了避免被发现,抹去了一切痕迹。而第二个凶手却更加张扬肆意,他之所以留下这些,就是为了向警方挑衅。”
“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作案风格,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道格拉斯懒得理会他,只是环视一周,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可让他失望的是,并没有太多人认可他的观点。
这群蠢货!
“还要我再说一遍吗?比尔案是凶手第一次作案,所以才会更偏向于谨慎。但如果你细细思考,就会发现他依旧是在挑衅。他选择杀死比尔的地点就在比尔的酒店旁边!杀死比尔后,也没有做任何遮掩,而是放任他的尸体展露在外面的街道上,能够让人轻易发现!”
听到这,亨利嗤笑一声,只觉得他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
会议不欢而散。
不过出于人手的缺少,这两个案子还是到了道格拉斯的手里。但亨利完全不服从他的调配,到最后,他发现自己身边竟只有一个当地派来的警员莫森。
看着戴着眼睛、一脸呆样的菜鸟,道格拉斯就没有任何理他的兴趣。他摇了摇头,叹口气,撸起袖子,决定自己干。
莫森推了推眼镜,也不敢多言,只能迈着小短腿,一路小跑地跟着他,努力想要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