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烫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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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届,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血斧王……以他的资历,或许也是够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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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芦笛见高法依格面露思索,试探着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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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有些惭愧,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议里包含着私心,她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比起自己,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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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女巫不为阿斯加德欢迎,去那里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芦笛选择无条件地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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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依格已经想到了办法,芦笛的消息给她带来了崭新的希望,她的眼睛一点点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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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鳖精被稀里糊涂地抓来,又被稀里糊涂地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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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依格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它,总是顺着他的龟壳捋,好像那光滑的壳面上实则有一层丰厚的背毛那样,她确实把它当作宠物,可又怎么,要放走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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鳖精被女巫放到地上,两只后腿接触到了久违的海水,它该立刻逃走,至少应该移动一下,表示自己坚定的返回大海的决心——可是,它一动不动,不愿意承认,此时心里竟然有点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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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以为他是太笨重了,连调转方向都做不到,贴心地蹲下身去,帮它转一个身,面向大海,扑面的湿润气息是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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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后一次抱着它,它蓦然想起了之前的一些晚上,她喝醉了,趴在它的龟壳上没有来由也没有征兆地哭泣,她的眼泪落在它的龟壳上,它头一次感到跟海水不一样的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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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吧。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你家。”她摸了摸它的头,“咱们还是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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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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