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亏的秦国人也学聪明了,当他们再带着漂亮的花魁和才艺超群的戏子来齐国搂金时,都会提前跟她们签一份高额借款的契书。
你们齐国不是宣称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吗?不是严格保护个人所属权益吗?
那么,这些女子或戏子可都欠了我不少钱,让她们卖艺还钱,没问题吧。若是哪个无良的齐国贼子再将人给拐去了,那得先把那女子的欠款给还了吧?
还别说,齐国各个地方的大理寺法官还真的认这些债权债务,白纸黑字,签字画押,自然需要欠钱还钱,不得赖账。
你想想,不论是一个漂亮的青楼花魁,还是一个才艺双全的戏子,从小的时候买过来,到现在能登台表演,期间十余年的辛苦培养,那花了多少精力和多少钱财,就算要脱手卖掉,那也需有数倍乃至十数倍的回报才行呀!
再者而言,当初办理正常手续离开大秦的时候,为了防止境内子民擅自逃奔他国,官府可是向他们收取了高额的离境保证金,还有数名做保人担保。
这要是返回大秦时,数一数人头,发现缺了几个人没回来,且不说缴纳的保证金会酌情扣减,就连做保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作为谭家班的当家人,谭永贵对于有齐国青年才俊看中了玉娘,抱有深深地警惕之心,时不时地过来提点两句,警告一番。
“玉娘,你对那夷人面孔的齐国少年当真无有任何情义?”看到班主谭永贵在闻得有齐国贵人到来忙不迭地小跑出去迎候后,谭家班的台柱子谭青山悄悄地走了过来,关切地问道。
“……有无情义,与我而言,可有裨益?”玉娘神色凄苦地回道。
“若是那少年愿意为你支付两千元齐国金圆券替你赎身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