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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抗齐国商业资本的入侵,许多欧洲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限制措施。像法国,依仗自身在欧洲大陆的强势地位,丝毫不顾齐国的多番警告和威胁,悍然提高了许多齐国商品的进口税率,甚至为了保护国内脆弱的棉麻产业,还对齐国纺织品设立了进口配额限制,让齐国人恼怒不已。
像瑞典,为了继续保持本国钢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对齐国钢铁制品征收高额关税,还以各种手段逼迫齐国人在两国合资建立的北方钢铁厂售出更多股份,以便瑞典王国可以完全掌控这家北欧地区最大的钢铁厂。
比如,普鲁士王国,强烈要求齐国商业资本必须将每年所获取的利润留下五成,用于在普鲁士境内投资建厂,从而来促进普鲁士工业的发展。
当然,英格兰王国尽管战败于齐国,被迫签订了《英齐长安条约》,不得不向齐国商品敞开大门。但是,为了保护和促进英格兰的工业发展,政府也采取了若干措施,从各个方面限制和削弱齐国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比如,颁布《外国商品销售条例》,对分销和运输齐国商品的环节和过程征收特别税,还将若干齐国商品列为奢消品,加征消费税。
比如,从政府层面和民间层面,大力倡导王国臣民购买英格兰所生产的各种工业制成品,尽可能地将宝贵的金银货币留在不列颠岛。
另外,由政府牵头,大量商人、工厂主参与,建立了若干投资委员会,仿效齐国产业投资模式,以集聚起雄厚的资本,对某些特定产业进行投资建设,并给予诸多有效扶持政策。
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英格兰人看到了齐国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好处,尤其是基础化工产业、煤化工产业,以及煤钢重工业,都需要需要海量的资金进行研发和建设,单靠任何一位个体投资者是难以进行下去的。因此不如集结众人的力量,集中进行攻关。如果产生了成果,那么按各人的投资比例分享收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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