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九日清晨,胡云曦推开工作室门时,见赵明远正俯身在前台电脑前。
他的深灰西装搭在椅背上,白衬衫袖子卷到小臂,指尖在键盘上敲得飞快。
窗台上的雪柳枝落了两片嫩黄花瓣,正停在他摊开的笔记本边缘——本子上密密麻麻记着“康旭装修队工商信息”“李康旭名下注册企业”“周建国考勤表时间线”,字迹工整得像印刷体。
“工商系统昨天更新了。”赵明远没回头,鼠标点了下打印键,“康旭装修队是个体工商户,注册人确实是李康旭,地址在西环路107号仓库。”
打印机嗡鸣着吐出纸页,他抽出来递给胡云曦,“我让在市场监管局的同学查了,李康旭去年还有两起拖欠工资的投诉记录,都调解结案的。”
胡云曦接过资料,见第二页附着张照片——蓝铁皮仓库前挂着“康旭装修”的褪色招牌,墙角堆着几袋水泥。
“周阿姨说儿子每天六点到工地。”她翻出周建国的考勤表,用红笔圈出“6:00-18:00”的记录,“可李康旭说墙刷花了要扣钱,得先确定是施工质量问题还是验收标准不明确。”
赵明远从文件柜里抽出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判例汇编》,翻到折角的那页:“去年有个类似案例,装修方未在合同里约定具体色差标准,法院判业主全额支付。”
他把书推过去,书脊处夹着张便签,写着“重点看第5条:口头质量异议的举证责任”。
窗外飘起细蒙蒙的雨。胡云曦抬头时,见赵明远正把她昨晚落在接待室的保温杯装满热水,杯壁还凝着层白雾。
“你昨天说胃不舒服。”他把杯子轻轻推到她手边,指节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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