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死徒问他。
“你在酒馆跟一个已经公开支持麻瓜的女巫搭讪,并且对她说你会背这本书。”他说,“你觉得黑魔王会喜欢这件事吗?”
那个家伙骂骂咧咧地走开了,他说,遇见马尔福是他今天最倒霉的事情。不过,马尔福也活不久了。
“你的好兄弟诺特现在一定很想割下你的头。”他嘲讽道,“就像他的那个祖先一样,换掉你们两个人的帽子——天哪,德拉科,谁能想到博克公开的恋人不是你呢?好了,下一步你就等着老仆人在夜晚取你的血,割你的脑袋吧。”
“另外,眼光独到有时候可不是夸奖的话。”他转过头,“如果让我在她跟那个亲麻瓜的女人之间去选,我还是觉得,一个不会杀了我的女人比较好。”
“哦,你还可以祈祷一下她会为你昏了头,不过,你觉得她的助手会带谁?”
画像上的亲戚还在用扇子遮着脸,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这是别人的家事,在几个世代之后,子孙也会变成“别人”。那些流淌在身体的血液被带到地下,留在世界上的只有轻飘飘的画像。所有人都变得再现实不过。那些生前享有荣誉的,反复提及自己的荣耀,而子孙不成器的,也大多冷眼旁观。
即使在大家族中,真正紧密联系的也只有陪伴长大的那么寥寥几个。至于那几个之中,也会因为生活而诞生诸多不满。
“我不太记得自己的孩子了,”马尔福家的老祖先说,“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获得过他们。”
亲戚慢慢说:“但是我还记得我的儿子,先生,有人告诉我她有办法复活他。”
“但是死人来到地面上又能做什么呢?”老祖先问她。
是啊,死人来到地面上又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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