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左右回国,回到那座临海城市的半山上与家人一同度过短暂的假期,直到除夕夜当晚钟声响起,再马不停蹄搭飞机赶回蒙彼利埃——用假期这个字眼或许并不合适,我的小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一年中他很少休息,平日里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离开办公室去谈生意的路上,就连回国度假也不忘将南法那边未完成的公事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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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大可不用这么辛苦的。他出身豪门望族,手底下有的是能人,倘若我是他,秉着这份运气必然要可着劲儿败家,夜夜笙歌销金银,想怎么乱来就怎么乱来——虽然僭越,但我真的跟他交流过这种想法,他人长得漂亮,脾气也好,听了我的话没生气,只是笑眯了眼睛,甚至还露出了两颗有点可爱的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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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我从前不败家。他说,就是因为败早了,所以现在得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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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我那时面上恍然点头,但心里却觉得他在糊弄我。他的家世注定了他不可能亏欠谁的恩情,他对工作抱有狂热态度的唯一解释估计只有遗传,跟着他的第三年我有幸见过他的兄长,他们俩如出一辙,书房里饭桌上除了公事之外几乎再无其它闲话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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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真的很喜欢工作,尽管医生警告过他的身体非常不适合现下高强度的生活,但他仍然用心打点着他家在欧洲的生意,以及和祉里属于他的那一半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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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劝得住他,医生不行,家人不行,我的大老板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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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是小老板的枕边人——和祉的秘书室同时供职于两位上司,大小无关职位,这么称呼只是因为他们在年龄上有所差距——他们是一对同性情侣,据说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一直很好。这点我倒是相信的,共事这几年我从未见过他们吵架,不知道为什么,曾经把和祉当做一言堂的大老板在小老板入职后格外听他的话,就算偶尔有分歧,小老板也无需动怒,只消安静坐着不说话大老板就能立刻丢盔弃甲缴械投降。\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