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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她心里的酸劲儿突然就上来了,这丁程初见倒没觉得多风流倜傥,可这人一旦动起来就变得很有磁场,他的弹跳能力、骨骼柔韧度各方面都不错,听冯媛说做得又是室内设计,放在古代绝对堪称“文武全才”。冯媛只是区区高中毕业,前几年刚来北京时还只能谈到杨健那样的在商场送货的底层男,这两年竟突飞猛进,谈到了丁程这样的优质经济男,也太不可思议了。
“哼,谄媚,丁程喜欢打球你就打球啊,毫无优势的普女就是想靠对男人的千依百顺来勾住对方。”沈清远远地看着两人,心里满是不服,“这丁程虽好,也不一定就能让你落袋为安。”
可是现在,西装革履打了摩丝的丁程就站在冯媛身边,两个人在头顶那盏熠熠生辉的莲花吊顶下更显得郎才女貌,沈清扫了下四周,亲朋好友皆向两人投去赞许的目光,沈清母亲催问结婚现场的短信虽迟但到:“清啊,你表妹都结婚了你啥时候办事呢?”
偏偏这时,沈清警惕的目光正与台上冯媛傲慢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她朝司仪挥挥手,从她手里拿过了话筒:“下面有请我的表姐沈清上台。”
话音落地的一刹那,众人好奇的目光齐刷刷打在沈清身上,她心里立马奔过了一万头早春草泥马,脚步不听使唤地往台上慢慢挪动着自己那具好似千斤重的身体。
沈清今天穿了一件淡紫色连衣裙,这不是冯媛婚礼为她准备的礼服,那种赶着点的刻意通知,冯媛当然不会为她准备礼服,因此这件衣服是沈清的旧衣服,平时穿着还好,只是在这璀璨耀眼的莲花巨灯的照射下,想必衣服上的一个褶皱都能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