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清可顾不得这些理性。她满脑子的后悔,后悔自己一开始就知道冯媛安的什么好心可还是答应赴宴,而陈简的在场,彻底具象化了两个男人的差距,也具象化了她沈清跟冯媛的差距,使得这场较量明晃晃地变成一场她对她的压倒性胜利。两个大男人站在聚光灯下,陈简从头到尾输得分毫毕现,恨不能底裤都没了。
要说错,一定是她错得更多,要是她没那么卯着劲儿地想跟冯媛一较高下......
到底是什么时候存了这样的心思?
冯媛比沈清小了两岁,四年前冯媛刚来这座城市打拼时,沈清已经在北京待了两年,因为舅舅再婚的原因,冯媛没有读完高中,连毕业证都没拿到就在当地做起了饭店服务员。后来她觉得地方小,机会少,就瞒着家里人买火车票跑到了北京。
当时,舅舅还打来电话,嘱咐沈清一定不要借钱给冯媛,“她没钱就自己回来了。”他在电话里这样说。
其实根本不用舅舅说,沈清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支援冯媛,她当时的月薪也才两千块,扣掉房租生活费就没剩多少,还要给老家需要吃药的母亲打回去。
可是后来冯媛竟真的留了下来,并且混得比她还要好。经常穿名牌衣服,背名牌包,后来沈清才知道那些钱都来自于她的历任男友。冯媛是靠美色和乖巧上位的,这让她感到鄙视。
并且她很是以为,她不配有这样的结果。沈清自己在公司最看不起用身材和脸蛋去搞定男人从而搞定前途的人。她之前丢掉小组长的职位,就是因为新来的同事是个公认的美女,能言善道,三言两语就把小领导忽悠瘸了。
能靠身材和脸蛋,靠讨好男人上位的女人多了,能靠实力和勤奋,靠能力上位的女人就会少,“奋斗型大女主”沈清绝不允许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她的生命里。
何况冯媛,她的脸蛋也就那样吧。更重要的是,她是她的身边人呀,她的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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