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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个词, 人们总是会夸大它的能力和效用。实际上在一段关系里,爱只构成了一部分。除了爱这种感受之外,还需要一种共鸣, 是要在爱里感受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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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过去,他好像回到她第一次在酒吧里见到他时的那副生人勿近的淡漠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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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后,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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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此刻, 洛施睁开眼后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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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坐在沙发上, 黑色衬衫的袖口随意地往上卷了些,露出肌理分明的手臂,冷白的腕骨上戴着一只银色的机械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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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骨节分明的手正拿着汤匙在一只碗中搅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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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注意到她发出的动静, 起身拿起那只碗放在一旁的床头柜上,语气很平淡地说:“把这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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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目光落在那只瓷碗上,在看到碗里盛着的东西之后,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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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碗朴素至极、还冒着丝丝热气的白米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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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聿礼站在床边垂眼看着她,眼底神色不明,“曾经有人跟我说, 发烧了喝这个会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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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当然不会忘记这碗白米汤,内心一时间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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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有些头疼, 浑身都有些泛酸,她很轻地应了一声之后掀开被子就要翻身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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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面前这个矜贵的男人从容地弯下腰将拖鞋摆得离她近了些,这样的动作就好像他已经做过许多次,早已刻在骨子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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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下床的动作顿了一下,在她发愣的短短几秒钟里,他很快又面不改色地握住了她的脚踝,替她穿上了白色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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