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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卿脑海里对冯安的记忆很模糊。他有钱,大部分时间顶着一身纯白的行头,白色的西装和长裤、白色的手套、白色的腕表、白色的宽檐帽。他似乎很喜欢打高尔夫,不是在全球各地出差,就是在酒店的高尔夫球场。
父亲死后,留给乔卿一小笔遗产,但一道而来的还有不少债务。冯安摆平了这些后,鲜少关心乔卿的生活。只有偶尔学校或是医院需要监护人签字的时候,冯安对于乔卿来讲才是个有样貌有音色的活人。
后来不知是不是为了尽到监护人的义务,高中的几个寒暑假,冯安时不时把乔卿叫到身边,随他去见一些无足轻重的合作人,走一些香槟彩带的庆祝会。
那大约是冯安生意做得最好的几年,和一家有着一百五十多年历史的国际酒店集团谈合作。他身边总是围绕着各色各样的五官,或风尘,或脱俗,或奴颜,或清高,利来人往,一个个都是人精。
乔卿那时候十五六岁,样貌和身姿勉强有几分成熟女人的式样,但脑子又是不灵光的。她不大理解冯安为什么要领着她去这里到那里,或许他觉得如果这个小孩足够会来事,她理应抓住这个机会向他证明自己。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乔卿多半是错过了机会。她没有什么商业天赋,不论是站在嵌着金线的黑色大理石门厅里西装革履的左右,还是沐在杯觥交错的欢愉里高声谈笑的男女,他们都令乔卿感到畏惧。她觉得自己向来不属于那个风起云涌的世界,模仿不了那些人与生俱来的野心。
但周予淮不同,在她看来变幻无常的危险的世界,是令他心醉神迷的。
那时周予淮在廷云度假村的高尔夫俱乐部做球童。他很妥帖。客人谈天说事的时候,他候得不会过近,客人选杆的时候,他站得不会太远。随同冯安走在球道上,要是听见边上球袋里杆子碰得“咣啷”微响,乔卿就知道今天周予淮没有来——他走路时总会把手按在球杆上。
乔卿去俱乐部的次数不多,但她发现在这类高档高尔夫球场,球童往往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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