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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随就要有亲随的样子。所以我细细收拾了很多东西,不累赘,却都实用。出征的日子越来越近,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我不会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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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文谦狠狠取笑了一番之后,就被发配去跟人学骑马了。教我的是文谦身边四大侍卫之一的雷奔,为人沉默寡言,木头一块,却相当可靠。等我不至于被马摔下来的时候,出征的日期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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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御林军护送,旌旗猎猎,遮天蔽日。那人脱下儒衫,换上全副战甲,居然是那样的,英气逼人气势凛冽,就连饮下送行酒摔下瓷碗的动作都是那样豪气云天。这样的文谦,还是第一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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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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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那个腹黑皇帝还是很有识人眼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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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行军打仗一窍不通,文谦估计比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在看书,希望能多点关于战争的认识。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前世我多念点书,背了《孙子兵法》或《三十六计》什么的就好了。可偏偏前世我只念到初中毕业,即使做了杀手也很不入流,身手只能算是一般。我最擅长的是制作炸弹,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文谦,你为我如此,我又该如何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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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征队伍很壮观。三万铁甲军,三千御林军。我想,只要是一个男人,不管生性多么淡泊,见到这样的场面都会热血沸腾吧!反正我就是如此。这不是我的军队,也不是我的战争。但是那个白袍银铠一马当先的男人,是我的。文谦,我为这样的你,骄傲。我为拥有这样的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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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城,一路向西。对于我这样的新手来说,骑马真的很难受,不知道文谦那样细皮嫩肉的人怎么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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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战事吃紧。一日急行六百里,当晚原地驻扎。文谦或许不懂打仗,管人却很有一套。他是主帅,副帅是两个刚刚提拔起来的青年将领,一个叫王部,一个叫陈珂。两个副帅血气方刚,年轻气盛,却被文谦调理的老老实实。要在现代,文谦更适合做部队里的政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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