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举,尤其是这后者,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好吧,真有点不好说。所以,这次安阳,是绝对在劫难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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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厚道,但是很显然这件事在我能力范围之外,我还是老老实实种我的地好了。至于那两人,随便他们折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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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收拾了东西去镇上赶集。缺的东西不多,我只要去买一些种子就好。小东西被上官抱走了,有便宜奶爸还是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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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买好了需要的东西,看看时辰,转身进了镇上唯一的一家酒楼。小东西喜欢这里的脆皮鸭,安阳喜欢这里的春卷,每次来镇上我都会打包一些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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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后,我都在庆幸,庆幸那天丢下可怜巴巴紧拽着我衣角不放的安阳一个人去镇上,庆幸自己首先找到那个人,也被那个人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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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东西,踏上归程。紧一紧肩上的包袱,用力擦擦眼睛,我敢肯定,前方不远处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歇息的身影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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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下胸口翻腾的血气,一步一步,缓缓走过去。那个始终背对的身影也在一瞬间挺直僵硬,却始终不敢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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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站在那人面前,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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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初次见面,满身狼狈,露在外面的皮肤上还带着细细碎碎的伤痕,一双水样的眸子却黑亮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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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缓缓抬起头,眨眨眼,满脸委屈:“脚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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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那人瘦了很多,背起来几乎没什么重量。只是我的体力已大不如前,买的东西只好全部丢掉,只留了打包来的脆皮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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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一阵,那人已经拆开了油纸包。然后,一块块鸭骨头被丢了出来。可以感觉到那人扯着我的衣服擦手,紧接着,一个严重缩水的油纸包被塞进了我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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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鸭腿,留着回去吃。”文谦在我肩上蹭蹭油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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