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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看不出平时臭屁自我的大少爷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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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他去一楼结账的间隙,几位女生纷纷对他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一出烤肉店相当有眼色地拦了张的士, 都没问过程麦的安排, 三个人自顾自地回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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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当是给今晚买单的“金主”投桃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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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溜烟没影儿了, 留下程麦站在胡同口和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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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夜空像蒙上了一层紫蓝色的幕布, 不见半颗星, 只有远处高悬的明月发出星星点点莹莹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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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默半晌后,池砚率先打破沉默:“走啊, 搁这风口上罚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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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摸出手机看了眼,又插回外套口袋,仿佛笃定她会跟上来一般,大步流星、头也不回地朝着胡同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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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穿的是件白绿相间的羊羔绒外套, 清爽而柔软,和萧瑟灰暗的胡同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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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麦发现,他头顶那撮不听话的呆毛又长长了, 这会儿随着他一摇一摆的背影在风中一颤一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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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爱,像天线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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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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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走, 知道往哪儿走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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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麦跟在他身后,一个没注意就把腹诽的话说出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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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他笑了下, 带着点鼻音的声音懒懒的,用网上很火的话来说,就是那种“会让耳朵怀孕”的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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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里自带的北斗定位系统,”他转身回头看着她,人倒着往前走,笑得乖张:“主要方向感这东西吧,是天赋。乖,别太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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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忍无可忍:“池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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