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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着干我们的老本行。”应望说:“或者开个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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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舒:“老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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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望:“卤味或者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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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舒想了想,“那老本行吧,村里的人起的都比较早,如果上班的工人要吃早餐的估计也是在家里吃,肯定舍不得天天去外面买,开早餐店的话生意估计没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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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望仔细一想也是,“那肉夹馍是不是也不太行?说起来这也是早餐居多,下班了大家都想着回家吃顿正经的,谁买肉夹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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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云市的时候肉夹馍卖的好,那是因为校门口学生是消费主力军,孩子要吃,家长们疼爱孩子才舍得给孩子买。如果换成了成年人,虽然也爱那一口,但绝对舍不得为自己大手大脚的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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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舒就说:“细论起来,肯定是卤味的生意要好一些,毕竟这怎么都是一盘菜了,拿回去全家人都能吃,如果真喜欢,村里人肯定也乐意买。不过我觉得也不用光卖这一样,肉夹馍和肉块这些也可以捎带上,那边厨房也不是很小,甚至都不需要用大锅,煤气灶就足够干这个了,怎么也是一份收入,还不是特别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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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望想想也的确是这个道理,蚊子再小也是肉,既然做起来不是很费事,那干嘛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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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们在白云市就是靠这两样挣钱养活自己的,那现在一块拿出卖,也算是一种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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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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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干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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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筷子应望和魏云舒就在一块肝设计图,然后再去找人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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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这设计图一划拉,发现问题了,“卤味和肉夹馍都是外带,一百平的大店面就干这事,感觉有点大材小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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