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别墅院内橡树落了许多燕雀,左简复被枝头叽叽喳喳的麻雀吵醒。
年轻人总有赖床的习惯,从前邓隋辛不在他身边,他总是能起多晚就起多晚,每次去公司打卡,总是踩着点去。
现在不同了,邓隋辛回来了,他知道邓隋辛嘴挑,吃不惯公司食堂的饭,外卖也不合胃口,于是强撑着起床下楼去做早餐。
却不想才下楼,便撞见晨跑回来的祝信之和陈言。
祝信之是易胖体质,平日里喝口水都要胖三斤,为了成功出道,每天早晨六点多起来晨跑,这个习惯他坚持了四年至今未变。
至于陈言,打眼一瞧就知道,是被祝信之清早拉起来,练舞去了,陈言虽然学舞很快,但忘得也快。
按照公司的规划,昨天录制的舞蹈,今天还要换个场地继续录制。
“稀奇呀,赖床大王居然起了个大早。”陈言看热闹不嫌事大。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左简复是在为邓隋辛做早餐。
谁不知道,那太子爷连早餐都要四菜一粥。
左简复没会,和祝信之打了招呼后,径直走到厨房里忙碌起来,今天九点要去上声乐课,现在已经七点半,他要快些行动起来,否则隋辛该吃不到早点了。
虽说左简复常常在宿舍做饭,但这货从来不吃早餐,陈言皱起眉头,故意搭腔:“不对劲,你小子有情况。”
说着,陈言追去厨房开始八卦:“不是,你小子不会真和邓隋辛和好了吧?”
“关你屁事。”左简复一边摆弄着手里厨具,一边春风得意地回答着。
“这回也是他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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