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凌霜厌恶他,叶听梧赶紧补上一句:“你要是想分开,随时都可以,我不会粘着你不放的。”
凌霜不置可否,只看了叶听梧一眼。叶听梧立刻会意跟上。
路过一条河,凌霜抓了一条鱼上来,叶听梧见状赶紧动手,又抓了两条来。
凌霜一边烤鱼一边说:“在野外打猎,没有盐巴的情况下,鱼肉的味道是最好的。”
不管是兔肉、鹿肉还是鸟肉,肉里的血放不干净,吃起来都会腥臭,又没有调味遮掩,格外难以入口。鱼肉就好很多,顶多是滋味平淡一些,略带一些土腥味而已。
叶听梧一边点头一边听讲。
凌霜又说:“你抓的那只鸟八成是食腐鸟,肉质腥臭不说,吃了还会上吐下泻。如果地面上实在没有猎物,抓体型小一点的鸟比较保险,它们是吃草籽的。”
叶听梧看她生起火,又学到了烤鱼的手法,原来不是把鱼直接沉进火里烤,而是放在火焰略上方的,难怪他的鸟肉外层烤得焦黑,里面有些还没熟。
两人一个教一个学,都十分认真。叶听梧生在富商之家,从小养尊处优,拜师修仙也是顺风顺水,从未有过饥饿之忧,凌霜却是逃难的灾民,逃命的路上被师父捡回去的,两个人的生存能力当然是天壤之别。
同行了两天,凌霜觉得叶听梧学会了一些生存技能,应该不至于饿死了,打算和他分道扬镳。叶听梧听她说完遗憾道:“凌霜师姐,我现在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能报答你的。等你以后到赉侯山做客,我把我师尊的灵酒顺出来请你喝!”
凌霜:“不必了。”
她转头欲走,叶听梧突然又叫住她:“师姐,你看那边有个镇子,我请你去镇上吃一顿饭怎么样,就当报你的‘一果之恩’了。”
“你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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