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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清一的不懈努力下,天圣二年(1024年)秋,累迁升为吏部郎中、直集贤院,之前一到两年就换一个职位,先后任过知府、转运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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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不管长久,田清一都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不求名留青史,只求无愧于心,对百姓她都是能帮则帮,能放一马的就放一马,但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她也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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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收受贿赂方面,田清一只收正常的人情往来,其余变相行贿的她一律不收,给王相公的钱按九方信说的逐年增多,到顶峰后就没再增加,幸亏有云景初资助,不然光靠她的俸禄,不收受贿赂,根本就玩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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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王相公行贿的事,已经打破她的原则,她甚至都不敢宣之于口,即使在心里也只说是输送利益,是利益交换,如果再收受贿赂,她将不会原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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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向王相公行贿,是她为了求一线生机而不得不为之,并非因为热爱权力而为之,虽破了原则,但情有可原,她尚可原谅自己,若收受贿赂,则纯粹是为了私欲,她绝不会原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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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官阶和职务的不断升迁,田清一也深刻体会到了宋朝官场的各种掣肘和各种规矩,一件事明明一个人干就可以搞定,朝廷非要安排三四个人一起干,然后各种钳制、各种推诿扯皮,心累远大于身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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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她非常努力,即使她抱了王相公的大腿,即使暗中还有她不知道的刘饿的青睐,可七八年过去,她不过也才升到正六品的官职,离宰执显然还有一段距离,但离马珠色格给的期限却只有不到半年。\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