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错。
温知夏挑选了一盒笔芯,平日学习消耗最大的就是笔,秉承节约的原则,除非笔杆子坏了,不然她都是换笔芯。
少女有转笔的习惯,难得有个转得超级顺手、盘得圆润无比的笔杆子,她轻易不会更换的。
陈拾安没啥要买的,见到收银台上有卖棒棒糖,他想了想,便买了几根,五毛钱一根,不同颜色的包装纸代表不同的水果味儿。
“你喜欢吃棒棒糖呀!”一起出来之后,温知夏问他。
“好久没吃过了,试试。”
陈拾安第一次吃棒棒糖,是三岁那年,跟着师父一起去一户人家做法事时一位姐姐给的。
他还记得那位姐姐说他好萌好可爱,明明才那么点大,穿着道袍像个小大人。
那次的棒棒糖是苹果味的,糖吃完之后的白色塑料棒子还是个能吹出声音的小口哨。。
当时他还很好奇,为什么明明跟普通的糖是一样的,但就是会因为多了一根棒棒,吃起来的感觉就不同了呢。
他去问师父,师父说,[好徒儿,还有没有,给为师一根尝尝,为师还没吃过]
[刚刚在人家里大把你怎么不吃?]
[为师一把年纪了,吃这个让人见了闹笑话]
于是三岁的陈拾安就懂了一个道理,死要脸的人连口糖都吃不上。
糖这种东西还是得分着吃更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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