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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再给某一个人的灵光一闪提供高光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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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犯案后想不被发现,或者想被发现了但不被抓到,难度极高,而且必然需要深入掌握大量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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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排除了激情犯罪后意外逍遥法外的类型,只能写高智商专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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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相应的,能对付这种犯罪者的侦探也必须一个人能当一个团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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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种逻辑写出来的破案小说,独立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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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心中没鬼的受害者遇到事了为什么不报警而是找什么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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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侦探能比报警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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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如此强的侦探为什么要当侦探,而不是从事更有前途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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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警方整个系统的专业团队加起来比不上一个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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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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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进警察系统得到重用的,谁不是经历了十几二十年的苦读,又经历了至少几年的专业实践,一个编外的侦探能有多天才以一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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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开太大只会引来观众读者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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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当作者的笔力所限,一边将侦探设定为智商三百的天才,一边将之实际描写得还不如普通人、只是个撞大运的智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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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把侦探小说的主角定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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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能叫“侦探”小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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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写警察故事的作品也不少,但重心基本不可能放在破案的英明神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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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会偏向于展现收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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